【意见反馈】关于《江西九江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

发布时间:2025-08-20 17:13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08-2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661
  • 责任部门:

关于《江西九江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

序号

意见反馈单位

意见

理由

意见是否采纳

备注

1

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

将第十五条改为:“留学人员及其创办的企业符合国家税法及政策规定条件的,依法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所列部分内容为国家税法及政策规定中的内容,属于全国统一执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宜在此类地方文件中重复列明,以免让纳税人及社会公众误认为地方可以自行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既不利于维护国家税法及政策规定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也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采纳

2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建议删除:第四章优惠政策第十三条留学人员进留创园孵化或创办企业既可注册外资企业,也可注册内资企业。

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的登记区分,主要依据投资主体类别进行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因此,留学人员在办理企业登记时,应当根据其身份证明文件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依法选择对应的企业类别进行登记,不能随意选择。

采纳

3

市财政局

1.建议将第十一条“江西九江留学人员创业园由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吸引和鼓励……”修改为“市财政每年安排不超过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吸引和鼓励……”。
2.建议将第十五条“留学人员来留创园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项目,符合条件的免征增值税。对留学人员企业三年内免收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修改为“留学人员在留创园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根据《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缓缴、减缴、免缴政府非税收入,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以及设立项目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缓收、减收、免收政府非税收入。

采纳

4

市科学技术局

无意见

5

市商务局

无意见

6

市人民检察院

无意见

7

市国资委

无意见

8

市民政局

无意见

9

市统计局

无意见

10

市水利局

无意见

11

市金融监管局

无意见

12

市工信局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13

市中级人民法院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14

市教育局

无意见

15

市发改委

无意见

16

市委组织部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17

市委宣传部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18

市委社会工作部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19

市委网信办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20

市委信访局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21

市总工会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22

团市委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23

市妇联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24

市残联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25

市工商联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26

市公安局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27

市自然资源局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28

市农业农村局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29

市文旅局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30

市卫健委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31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32

市应急管理局

无意见

33

市司法局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34

市审计局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35

市医保局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36

市住建局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37

市交通运输局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38

市城市管理局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39

市公路发展中心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40

中国人民银行

九江市分行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41

国家统计局

九江调查队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42

南铁九江车务段

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九江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的通知》(九府厅发〔2016〕9号)进行了修订,进一步优化了各项奖补政策结构,牵头起草了《江西九江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6月17日,通过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吸纳各方对政策修订的建议。截至2025年6月17日,未收到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

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5日,市人社局向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42家成员单位发函征集意见建议,共征集到意见建议4条,经研究均予以采纳。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