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九府办字〔2020〕66号)文件要求,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进行信息公开,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通过局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及“中国九江网”等网络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围绕社会公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加大对社会保险、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卡等领域信息公开。截至目前,局网站发布涉及全市人社系统业务公示公告信息1166条,业务工作信息792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210条,在“中国九江网”公布市本级工作动态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办结上年度结转件0件,全年共答复依申请公开件1件,结转下年度1件。我局依申请公开件均纳入台账管理。2020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是可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应在局网站公布,发布的信息实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按照信息来源实行分类分级审查审批,由经办人确认、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积极运营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公众号,多方位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并根据工作需要对门户网站的栏目架构、页面风格和网站功能进行升级,提升获取信息的便利性。二是依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进行日常监测,提升运维水平,形成常态化检查长效监管机制。三是继续推进公开平台多元多样,局网站新增设“无障碍浏览”功能,方便市民特殊性要求,增设“优化营商环境”等专栏,专题发布惠企政策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按《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制度,建立统一、高效、严密的信息发布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执行“三校三审”。二是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科室(中心)工作职责,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三是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培训,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局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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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
规章 |
0 |
0 |
0 |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7 |
0 |
14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5 |
6715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2 |
1 |
3 |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67956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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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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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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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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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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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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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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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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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规范性文件政策公开不够及时;个别特色栏目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下一步将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严格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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