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5:44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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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01-2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056
  • 责任部门: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主线,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度,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做好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回应关切、财政预决算、重点领域信息等事项的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93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1条,政务动态类信息622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97条,解读信息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3件,全年共答复依申请公开件3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回复。2024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确信息审核流程。制定了严格的政府信息审核流程。对于通过市人社局官方平台公布的信息,一律做到拟稿人、核稿人、分管领导审稿“三审”,明确发布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严格落实校对要求。做到办公室办文负责同志、副主任、主任校对“三校”,层层审核把关,做到文风严实,确保信息准确,防止内容错漏,切实保障官方信息平台的权威性、严肃性。三是努力做好日常维护。广泛发动市人社局机关单位和县(市、区)人社部门,共同发掘全市人社领域重要文件、重大活动和亮点做法,保障信息公开渠道稳定更新,杜绝为了完成更新任务突击式上稿和断更、停更问题。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利用政务新媒体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涵和外延,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以服务群众多样化需求为目标,增设小红书、抖音账号,进一步做优做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微博发布信息12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45条,视频号发布信息31条,订阅用户数7.44万个;小红书发布信息44条;抖音发布信息58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各科室单位信息员撰写公开信息先由科室单位负责人对内容和保密性进行审核,再交由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宣传中心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5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7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政务公开信息化程度较以往有所提升,但对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群众对人社领域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的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丰富。接下来,我局将通过加强信息化手段的运用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活、经济发展和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安全、网络安全,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建设,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高申请回复质量和时效,切实保障申请人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无。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