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社字〔2025〕4号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三批九江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4 14:07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九人社字〔2025〕4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01-2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068
- 责任部门: 市人社局科室
九人社字〔2025〕4号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第三批九江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目标,积极对接制造业“9610”工程,打造一批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结构素质与产业需求相匹配的技能人才培养平台,为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提供有力的高技能人才支撑,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九江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九才字〔2024〕1号)、《九江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办法》(九才字〔2023〕15号)和《九江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办法》(九才字〔2023〕1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三批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目标
为鼓励技能人才研修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职业技能竞赛、技能人才课程研发、技能人才成果交流,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能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带头作用,遴选符合规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支持。
二、推荐名额
(一)推荐范围。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一般从辖区内从事技能人才培养,且具备完备的技工院校、高职院校、社会培训机构以及大中型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择优产生。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原则上从各县(市、区)、市直主管部门、市级行业协会等推荐的基础上择优选择。
(二)推荐程序。项目申报采取自愿申报,单位推荐原则。各县(市、区)以下单位由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市直单位由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自主推荐。
(三)推荐名额。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推荐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候选单位各1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各地各部门申报情况,遴选符合规定条件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不超过3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不超过10个。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
1.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需提交以下材料:
(1)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电子版、盖章PDF版各1份);
(2)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电子版、盖章PDF 版各1份);
(3)相关佐证材料。
2.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九江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电子版、盖章PDF 版各1份);
(2)申办报告(电子版、盖章PDF 版各1份)。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作室名称、主攻方向、成立必要性和优势、所在单位简介、领办人简介、所在单位拟提供的有关设施及政策等。申报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称的格式统一为“九江市+领办人姓名+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
3.所在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4.领办人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可以证明技能水平的相关资料,以及能证明申办机构培训规模、培养层次的相关资料。
(二)网上申报。按照属地原则(社会组织按审批层级,其他用人单位按财税受益地确定),通过“赣服通”九江分厅—人才服务专区—人才工程对应项目及所在区域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佐证材料。申报开始日期为2025年2月17日,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
(三)网上审核。成功提交后,流转至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初审时限5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7日。初审通过后,流转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复核时限5个工作日,复核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4日。
(四)项目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开展评审工作,组织5名以上(单数)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组按照评分细则和评分标准,将定量打分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价。项目评审工作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包括现场陈述、专家评议、组织考察、公示等流程,具体如下:
1.竞争性现场陈述。申报单位竞争性陈述(申报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单位无需陈述);专家分组交叉审阅申报材料;专家集中评议并独立评分;计分并排序;根据推荐遴选名额和专家评审结果提出拟推荐实地考察单位建议。
2.实地考察。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按照 1:1 的比例确定实地考察名单,考察重点为:
(1)培训基地情况,工作室领办人情况及成员技术水平情况;
(2)场地设备情况、单位重视支持情况、经费保障情况;
(3)培训基地着重考察实训基地建设情况和成果产出规划;
(4)技能大师工作室着重考察带徒传技情况等。
3.集中评议。在考察基础上,评审专家对考察对象进行集中评议。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和评议初步确定入选名单完成时限为2025年4月14日。
(五)网上公示。初步入选名单在“赣服通”九江分厅人才服务专区公示5天。对公示有异议,且经核实确属违反评选规定的,取消评选资格。
(六)会议审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办公会根据初步入选名单及公示结果,审议确定九江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九江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最终入选项目。
(七)资金拨付。按照《中共九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新时代九江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九才字〔2024〕1号)规定,对新创建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给予50-1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对新创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5万元项目资金支持。项目资金分两批拨付,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第一批、第二批各拨付50%,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第一批、第二批分别拨付3万元、2万元,从2025年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中拨付。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各部门应做好项目评选工作的宣传、推荐和申报服务,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申报评选。各地、各部门可根据《九江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办法》(九才字〔2023〕15号)、《九江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办法》(九才字〔2023〕16号)以及本通知,结合本地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本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评审管理办法。
(二)已转至管理岗位从事管理工作为主的技能人才以及未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教授、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才不在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申报范围。
(三)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坚持“谁推荐、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推荐单位即为该项目建设的主管单位,负责项目建设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项目建设所在单位负责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日常管理及财务管理;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负责工作室的具体运作和建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评估。
(四)对入选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开展随机抽查,项目资金在拨付后两年内未使用完毕的,将追回剩余补助经费。凡发现弄虚作假或套取、挪用、侵占、私分补助资金行为的,及时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对负有责任的申报单位,3年内不再受理其任何人才项目申报。
(五)本通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刘军 何艳
联系电话:0792—8598016
电子邮箱:jjzj8598016@163.com
附件:
1.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3.九江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4.九江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汇总表
5.九江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